GRE,全称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中文名称为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适用于除法律与商业外的各专业,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简称ETS)主办。GRE是世界各地的大学各类研究生院(除管理类学院,法学院)要求申请者所必须具备的一个考试成绩,也是教授对申请者是否授予奖学金所依据的最重要的标准。
GRE[1],1937年首次由美国哈佛,耶鲁,哥伦比亚,普林斯顿四所大学联合举办,初期由卡耐基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承办,1948年交由新成立的教育测试中心ETS负责。之后每年在世界许多地方举行。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负责中国归口管理和承办GRE等国外考试。有些美国名牌大学把GRE专项成绩作为“推荐成绩”:即希望申请人能够提供此项成绩,无论本科专业是否与其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同,但不把它作为必须要求。这时若能提供专项GRE成绩是很有利于申请奖学金资助的。因此,如果申请人有较为充足的时间,不妨参加专项考试,一个优秀的专项GRE成绩很能反映申请人的专业素质与学习潜力。GRE普通考试是申请研究生入学的必要考试,申请法律或商业学研究生以LSAT或GMAT替代GRE普通考试。目前美国大学在成绩替代上比以往要求松些。许多学校是可以提供GRE普通考试或GMAT考试成绩的任何一种作为商业类研究生应提供的成绩,法律研究生亦有以GRE普通考试成绩替代LSAT成绩的。
GRE (Graduate Record Exam)适用于除了法律(需参加LSAT考试)与商业(需参加GMAT考)以外的各种学科与专业的研究生考试。GRE考试分两种(平常所说GRE考试都是指General test): 一般能力或称倾向性测验(General test或Aptitude Test);
专业测验或称高级测验(Subject Test或Advanced Test)。
考生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申请学校的要求参加其中一项或双项考试。普通考试的目的在于:根据大学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对考生在高级阶段从事学术研究的一般潜在能力作出衡量,而不涉及任何专业的特殊要求。专业考试的目的则在于测试考生在某一学科领域或专业领域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能力水平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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